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武汉刑事律师 > 律师文集 > 贪污犯罪>正文
分享到:0

       义乌国际商贸城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杨延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房屋拆迁、土地安置、工程招投标等方面谋取利益,受贿、贪污金额达315万余元。日前,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中指控,杨延虎在担任中国小商品城福田市场(中国义乌国际商贸城)建设指挥部总指挥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吴某、杨某、傅某、童某、陈某等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2万元,为他人在房屋拆迁、土地安置、合同履行等方面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涉嫌受贿犯罪。此外,杨延虎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被告人郑新潮、王月芳(同案处理)通过出具虚假的建房证明及分家析产申请报告的方法,骗取国有土地使用权90平方米(折合房产面积72平方米),价值人民币253万余元,涉嫌贪污犯罪。.

  现年59岁的杨延虎曾任中共义乌市委常委、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国小商品城福田市场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兼指挥部总指挥,杨延虎,主持国际商贸城建设指挥部全面工作和所有的工程招标等工作。

  据悉,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扫一扫关注武汉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