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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检察院检察官在高速执法现场。

“女朋友是做生意的,一个月收入比我高很多,我觉得很没面子。”面对巴南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廖方勇说道。大学本科毕业后,廖方勇考上公务员,到市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工作,因为与人唱“执法双簧”赚取违法车主罚款差额,被开除公职,同时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罚2万元,结果八千就取车

2011年8月,一辆川B牌照的依维柯车非法营运超过20人,经过巴南路段时,被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执法人员查获。当时,廖方勇对G65高速公路巴南段的非法营运、超载超限及路政案件的车主有罚款裁量权。

廖方勇告诉车主老陈,按照相关规定,他将至少被罚款2万元。由于老陈实在没有这么多钱,只好离开。然而,就在他回四川绵阳的路上,一个陌生号码致电过来。

电话那头的男子不但清楚知道老陈的姓名、车牌和违法行为,还清楚其罚款金额。男子称,自己有过硬的关系,最少能用8000块钱帮老陈把车取出来。老陈前思后想,觉得能少一点是一点。于是便答应了。

第二天老陈和该男子见了面,并交给他8000块钱。果然,很快取到被扣的车。

两人唱双簧,赚取罚款差额

老陈离开后,该男子与廖方勇见面了,并给了他1500元。廖方勇熟练地将钱揣进了自己腰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这位男子名叫张力,是一家汽修厂的老板。两人不但认识还是兄弟伙。一次吃饭,廖方勇提出现在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较多,按照以前的处罚是3万元至5万元,现在规定严重的才处罚1万元或3万元。

廖方勇认为,罚款金额自由裁量的幅度较大,有较大的处罚空间可以操作。

两人一拍即合。于是,廖方勇在查获非法车辆后,向违法车主提出3万元至5万元的处罚,然后由张力联系违法车主,向车主提出可以找关系以低于廖方勇说的罚款标准把被扣车取出来。

张力拿到车主给的钱后,廖方勇就以最低罚款标准5000元来处罚,多出来的钱两人就分了。

专门办理手机号专线联系

就这样,两人配合默契,在2011年7月至9月期间,两人先后向4名违法车主索要了36500元。除用于缴纳最低限度的罚款15000元外,廖方勇分得13250元,张力分得8550元。

2011年10月,巴南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并于今年2月15日对廖方勇和张力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同日,经该院决定,对两位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检察官调查发现,廖方勇作案的初衷只是希望自己的收入能比女朋友高点。因为女朋友收入高,让他觉得自己很没面子。为了作案方便,廖方勇还特地办了一个156开头的手机号码,专门用于和张力联系。

日前,该案在巴南区法院公开审理,以受贿罪判处廖方勇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处张力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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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检察院发检察建议

助推交通执法规范

“所幸发现得及时,案值还不算太大。”该案承办检察官称,由此暴露出来的执法处罚问题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响强烈。

分析整个作案过程后,巴南区检察院向廖方勇所在的执法支队发出了检察建议。检察院要求对方重新梳理高速公路执法的相关规定,完善和细化执法行为。如在查扣违法违章车辆时首先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对违法车辆的当事人进行处罚前应书面告知其办案时限、处罚依据、处罚标准等;违法车辆的当事人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接受处理;处罚大厅要将执法人员照片、姓名及各种需要告知的事项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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