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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做梦也没有想到,今天我会成为一名罪犯。从进入看守所那一刻起,从思想上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4月22日14时40分,因反对修建北辰片区昆曲高速公路上下匝道,北辰片区3个小区近500名业主,将北京路延长线与北辰大道交叉路口4个方向的交通堵断近4小时。事发后,公安机关依法逮捕了6名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的犯罪嫌疑人。6名嫌疑人中,有的是公司经理,有的则是云南某法学专修学院院长。昨日的庭审中,为了请求法律的宽处,他们念出了自己的悔过书。

  辩护人称为什么堵路才制止

  “如果牺牲私权能保障公共利益,别说让条路,就是把房子拆了我也愿意。”针对修匝道一事,广大业主不满的焦点是“私改公”事先未征求业主意见。业主们认为,买房时地价已经摊到了购房款里,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道路应归业主共有。“私改公”是对业主权利的“不尊重”。

  北辰“堵路”事件发生后,昆明市公安局和盘龙区委、区政府及时组织警力和人员赶赴现场维持秩序,开展法制宣传。公安机关迅速成立“4·22”群体性违法案件调查组。调查组民警通过证人证言、音像视听资料和损失评估等获得的大量证据证实,事件起因是北辰片区部分居民小区业主知晓修建昆曲路上下匝道后,自发形成了一个利益诉求群体。在反映诉求活动中,极少数利益极端人员从中策划、煽动、组织、实施了堵路活动,导致了聚众堵路事件的发生。

  经调查取证,犯罪嫌疑人顾某、刘某、严某、李某4名因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于4月25日被盘龙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何某、孙某二人因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被取保候审。5月15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依法对这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昨日上午8时40分,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当时有很多警察,本来可以制止事态的发展,为什么堵路的时候才制止。”庭审中,一名被告的辩护人称。同时,被告的辩护人还对公诉机关的所提供部分证据提出了质疑。

  煽动业主称出事他来解决

  昨日的庭审中,公诉机关举证中称,云南某法学专修学院院长何某曾在事发前向业主表示:“车被扣,人被抓,我们负责帮你们把人搞出来。堵北辰大道和堵北辰中路的性质是一样的,前期工作你们做的太小,不会有好的效果,要堵就堵大一点,穿皮鞋的不怕穿草鞋的,北京路派出所里有我的学生,不会为难你们,即便出了事,我穿制服出面来处理。北京路是政府的形象工程,就堵北京路财富中心这个路口。”

  经相关部门依法审查查明:北辰小区、江东丽景园、金实小区部分业主因反对政府修建昆曲高速路上下匝道,于2008年4月20日21时许在凤凰城会所召开会议。其间,被告人顾某、何某、刘某提议以堵路方式引起政府部门对业主反映问题的重视。被告人何某在会议中列举其他堵路事件,煽动业主堵塞本市交通主干道北京路,并就堵塞北京路的具体方法向参加会议的业主进行详细说明。其在整个事件中,起到策划组织的作用,在组织的期间还建议业主把车和老人都带上。

  “只有把路堵起来,政府才会重视,如果你们不敢去堵,我去。”昨日的庭审中,相关证言表明了被告人顾某的犯罪事实。证言中透露,顾某在参与业主北辰大道堵路时,称北辰大道来往的车辆少,建议业主再次到北京路上堵路。如果与相关部门谈判失败,建议业主将车辆开到路上堵断交通。堵路期间,顾某还准备了一张堵路的草图,安排工作。

  六名被告辩护人均称有病

  “要给政府压力,不堵路人群就散了。”公诉机关举证中称,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北辰大道堵路事件中,用喇叭喊口号进行宣传,还让每家派出一个人到车行天下声援业主代表。相关部门依法查明,4月22日15时许,被告人刘某、李某、孙某、严某与部分小区业主聚集到北辰大道高架桥下的对话现场外用喇叭组织业主呼喊口号,并将北辰大道交通阻断,导致北辰大道上车辆拥堵。16时许,被告人顾某煽动业主堵塞北京路,将北京路与北辰大道交叉口,4个方向交通完全堵断,导致北京路等交通主干道严重堵塞,受影响的市区面积总计32.2平方公里。

  据公交公司统计,事发时段内,途经北京路与北辰大道交叉口的17条公交运行线路,累计减少营运达400余趟次。因交通阻断时段为晚高峰,客流需求量为全天最大值,按客流规律,直接影响了近10万人次,间接受影响的乘客达20余万人。同时,公交公司还证实,北辰大道受堵,沿线4条线路,346班次受影响。因交通拥堵,造成不少客人无法到达周边餐馆就餐,据不完全统计,造成的损失大约在9.9-12万元之间。公诉机关举证中称,堵路事件发生时,犯罪嫌疑人李某,还围堵前来进行法制宣传的车辆,甚至辱骂民警。用矿泉水瓶打砸警车,用布标围堵警车以此来妨碍执法。而公诉机关在举证犯罪嫌疑人孙某、严某时,均举证其在堵路事件中采用过喇叭喊口号煽动业主堵路的犯罪事实。

  “被告有甲亢病、被告有乙肝……”昨日庭审中,六名被告的辩护人均称当事人有病在身,不宜长期羁押来加以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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