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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日,惠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丛飞妻子邢丹遇袭身亡一案,其中一名被告人林某健出庭受审,由于本次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法院实行不公开审理,且当庭未作宣判。

  据了解,邢丹案的3名被告为案发段高速公路附近稔山镇石头岭村无业村民,事发2011年4月13日晚,3人用小石块和混凝土块向过往汽车投掷取乐,其中林某健(男,1996年7月出生)掷出的混凝土块掷中受害人邢丹所乘汽车的前挡风玻璃,致邢丹受伤不治身亡。

  据悉,当天受审仅林某健一人,由于其不满16周岁,未达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依照我国刑法,不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定罪量刑,故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林某健。此外,邢丹家属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庭审持续了近两个小时,最终法官当场未作宣判。

  根据邢丹生前好友封昌红的微博,记者了解到庭审当天的情况。根据其微博描述,因邢丹父母身体欠佳,便委托她与邢丹另外一名好友前往法庭听审,但由于他们并非邢丹直系亲属,未被允许进入法庭旁听。在法庭外,她见到了嫌疑人的父母和亲属,并询问他们为何不去向邢丹的父母表示歉意。林某健的姑姑随即道歉,“听林某家人说林虽然没上过学但平时很乖,父母分居10多年了,父亲有精神病,两个姐姐都已嫁人,直到林被抓他们才知此事”、“他们说我们农村人没文化也找不到联系人”、“最终他们表示会尽快来深致歉。”封昌红在微博上如此写道。微博上还提到审理很顺利,预计一个月后将会宣判。

  据了解,邢丹遇袭案中另外两名被告被以危险方法破坏公共安全罪名起诉,庭审将在3月6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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